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