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