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