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