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二十九条有效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