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第十六条已修改普通中学可以因地制宜地开设职业教育的课程,或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