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违反宵禁规定的人予以扣留,直至清晨宵禁结束;并有权对被扣留者的人身进行搜查,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