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有效澳门居民除其行为依照当时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和应受惩处外,不受刑罚处罚。澳门居民在被指控犯罪时,享有尽早接受法院审判的权利,在法院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