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条

已修改

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的,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适当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