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章 时效第二百六十五条已修改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二百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