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条

已修改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