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第五节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第二百四十七条已修改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二百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