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第一百四十条已修改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一百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