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第一百三十七条已修改承租人可以将租用的船舶转租,但是应当将转租的情况及时通知出租人。租用的船舶转租后,原租船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一百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