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第一百二十五条已修改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至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一百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