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四节 司法机关第九十一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官以外的其他司法人员原有的任免制度继续保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九十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