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四节 司法机关第八十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