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第三节 航运第一百二十六条有效除外国军用船只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经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许可外,其他船舶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进出其港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一百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