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基金,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和支配,主要用于调节港元汇价。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一百一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