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第十五条已废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5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