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已废止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5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