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特区分别聘请国内外专家和热心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有关人士组成顾问委员会,作为该特区的咨询机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0年8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