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一章 总纲第十二条有效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