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一章 总纲

第十三条

有效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