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一章 总纲第十三条有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