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一章 总纲第十一条有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