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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有效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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