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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效

参加同一救助作业的各救助方的救助报酬,依据本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标准,由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经各方协议申请仲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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