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有效

救助报酬的金额,应当由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项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第一百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