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章 海难救助第一百九十四条有效在救助作业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求酬金,但是有权从救助船舶或者其他财产、防止或者减少生态环境损害的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一百九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