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宗教极端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煽动或者资助实施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