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就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本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的事项;

(二)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需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