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Not yet in force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向同级工会通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和近亲属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