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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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实际,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提高产品研发、制造、工艺改进水平。支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应用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推动技术成果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当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升级、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龙头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