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木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应当开辟防火隔离带,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应大于三千平方米,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十二米。

因发展乡村旅游和保护传统建筑风貌需要,无法开辟防火隔离带和开辟防火隔离带存在现实困难的村寨,应当在木质结构房屋的相邻面增设消防喷淋、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