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使用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