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过程中,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单位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报送批准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报送批准时,应当附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