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暴雨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应当迅速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立即疏散、撤离、安置受暴雨威胁人员,做好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