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文化广电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和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
鼓励和倡导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约,动员居民、小区业主积极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维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