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临路(街)建(构)筑物、大型市场、商业综合体和其他场所、设施的周边区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

吉首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划定责任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