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相关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用电、用暖、用水、用气价格执行居民价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鼓励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村民。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