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划纲要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或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