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