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种业振兴,建立健全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储备制度,维护种业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粮食作物种子科学研究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种子生产繁育基地建设,培育优良品种,推广优质优势种子。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