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本行政区域专利开放合作,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专利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专利工作协同发展,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专利保护和促进工作,根据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司法行政、财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专利保护和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