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Article 25In force本省推进征兵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征兵工作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实现兵役机关与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数据、医疗保障、国防动员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征兵工作中收集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Article 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