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合理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编制林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下级林业发展规划依据上级林业发展规划编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