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历史建筑保护方案(图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位置、建成时间、建筑类型、历史价值等;

(二)建筑测绘图、附有明确地理坐标以及相应界址的保护范围图及其保护控制要求;

(三)维护、修缮和使用要求;

(四)消防安全要求;

(五)其他保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