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挖掘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完成修复。
挖掘道路路面修复竣工后,由挖掘单位或者个人组织验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参与验收。修复质量不合格,或者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或者保修。
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返修、保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其立即整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恢复。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