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