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投诉、举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收到投诉、举报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依法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